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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日,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在《联邦公报》甩出一份"预先拟议规则通知"——《加强进口披露以提高供应链可见性》。
这是拟议,尚未落地
这份文件并不是已经落地执行的法规,而是美国海关 CBP 用来征集行业意见、构思未来新规的调研文档。
ANPRM 全称预先拟议规则通知,属于正式立法前的调研征询环节。CBP 并没有直接出台新法条,而是抛出 64 个问题,向全行业重点调研三大方向:
1.境外出口单据提交要求(问题 1-23):探讨境外出口报关单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等资料,是否需要提交、需要哪些资料、如何核验文件真伪。
2.制造商身份识别机制(问题 24-45):针对现有的 MID 制造商识别码制度,研讨是否推行统一的全球商业标识符 GBI,以及哪些供应链主体需要做身份登记。
3.供应链溯源管控(问题 46-64):调研供应链溯源技术、网络安全要求,同时评估是否要升级 CTPAT 供应链安全标准。
· 当前阶段:没有生效合规时限,企业无需立刻调整现有业务操作。
但这份文件不可忽视:CBP 已经划定了未来法规的修订范围,会改动 19CFR 法规 141、142、143、163 章节,涵盖报关申报、货物入境流程、特殊通关程序、业务档案留存等全流程。
而且 CBP 明确,行业提交的反馈意见,会直接作为后续正式草案 NPRM 的编写依据。
简单讲:这份材料不是定稿法规,是未来新规的草稿蓝图。 意见提交截止时间:12 月 1 日。
企业接下来这 90 天,重点不是去落实一套还不存在的规定,而是提前做风险预判:一旦调研里的设想全部变成正式法规,自身的单证资料、数据体系、上游供应商、报关流程,哪个环节会最先出现合规卡点。
双边单证对账
通读这 64 个征询问题,“核心重心落在第一部分:境外出口单证要求”。
这套构想并不是美国海关 CBP 突发奇想,根源来自 6 月 3 日签署的行政令 EO 14411《强化海关执法》第 3 条 b 款。该行政令要求搭建一套制度,强制进口商提交:出口商在发往美国之前,向本国海关申报过的全部文件与信息。
CBP 在本次征询里,列出了潜在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:出口报关单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原产地证、出口许可证、运输单据。
目的是什么?
CBP 要拿境外出口资料,和美国本地进口申报、报关摘要做交叉比对,揪出数据出入,排查各类违规行为。
文件专门点出了”dualinvoicing 双重发票“,也就是我们国内行业常说的阴阳发票。
过去,出口国申报、美国进口申报分属两套独立海关系统,数据互不联通。不少企业就利用这个信息差,在出口国报一套数据,到美国进口环节报另一套价格、数量、商品归类,以此低报货值。
一旦这套新规落地,两边申报数据会直接放在一起比对。
靠两套系统隔离来低报货值的操作空间会被大幅压缩,两套不一样的申报数值,以后很难再蒙混过关。
其中几个问题需注意:
1. Q10 价格统计口径问题
不同国家计价逻辑本身就不一样:出厂价、FOB 离岸价、成交价格、运费保险费,计算基准各不相同。CBP 就在问,两套价格该如何做匹配。
后续企业面临的不再只是简单提问 “为什么两个数字对不上”,还要举证解释:两国估价规则本身就有差异,所以数值不同具备合理性。
2. Q11 企业内部管控
CBP 直接提问进口商应当搭建怎样的内部管控、对账流程,主动自查境外出口单证和美国进口报关的数据差异。
这不只是上交资料这么简单。本质是指明:企业要具备自查能力,在海关发现异常之前,自己先排查出数据矛盾。
3. Q12 文件真实性核验
进口商提交的境外出口单据,如何证实这份就是出口国海关真实存档的原件,不是事后修改、补做、重新制作出来的版本?
而Q19—Q23又把这套机制往前推了一步
CBP 正在考量是否授权国土安全部长,有权将部分产品或部分国家划定为高风险类别。一旦被列入清单,该类货物想要清关放行,就须强制提交境外出口单证。
也就是说这意味着,可以作为定向执法工具,针对特定国家、特定品类精准实施。对国内出口企业影响尤其值得警惕。
一方面 EO 14411 行政令已经生效,9 月 1 日起启用全新处罚标准,罚款最低达到核定货值的 50%,低报货值处罚力度大幅拉高。
另一方面行政令里境外出口单证的设想,现在已经进入具体规则设计阶段。
两套政策叠加,过去依托两国海关信息隔离产生操作空间,现在会变成美国海关重点挖掘的执法线索。
往后风险不单单是申报填错,更大考验在于:当两边申报数据出现出入时,你能否给出合理、站得住脚的解释。
这新规些已经生效或将生效
拟议还在征求意见,但下面这几项已经生效或即将生效,别等新规落地才反应:
1.罚金下限提至 50%:EO 14411,9 月 1 日起新罚则标准适用,低报货值等违规罚款下限提高,企业要按 “最坏情况按货值 50% 预估风险”。
2.Form 5106 全面复核:CBP 已通知复核进口商在案信息,9 月 18 日起,信息不准确、不完整的进口商编号CBP有权直接作废。请先把自己在 CBP 的进口商档案审一遍。
3. de minimis 低值豁免收紧:低值包裹豁免已暂停,并将在 2027年7月1日彻底废除。
关键时间线
- 2026/6/3 EO 14411 签署,要求披露外国出口单证与全球商业标识符
- 2026/8/19 CBP 通知复核进口商在案信息,Form 5106 全面审查启动
- 2026/9/1 EO 14411 罚则窗口到期,罚金下限不低于核定货值 50% 生效
- 2026/9/2 本 ANPRM 发布,64 问征求意见
- 2026/9/18 Form 5106 信息不实的进口商编号作废
- 2026/12/1 本 ANPRM 评论截止(90 天窗口)
- 2027/7/1 de minimis 低值豁免永久废除
行动指南
1.先把两套数据对一遍:出口报关单和进口报关数据逐票比对,有差异的列出清单、想清楚解释口径,别等规则落地才查。
2. 查一遍 MID 体系:MID 升级 GBI 是确定方向,邓白氏码(DUNS)、GLN、LEI、Altana ID 四类标识符试点已在进行,该办的提前办。
3. 审一遍 Form 5106 档案:9/18 起不准确的进口商编号直接作废,先把自己在 CBP 的档案核准。
4. 意见可递 regulations.gov(Docket 编号 USCBP-2026-1058):评论期是企业影响规则的最后低成本窗口,可以单独递,也可以联合行业组织递——但对企业来说,最划算的动作永远是先改自己,不是等规则。
写在最后,规则还没响枪,但子弹、靶场、罚则都备齐了。对做进出口、做跨境的客户来说,这笔账现在是时候自己先算一遍。